1.文件依據: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提前下達2026年中央農業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閩財農指〔2025〕91號)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提前下達2026年特色現代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閩財農指〔2025〕102號)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調整福建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的通告》(2025年32號)
2.補助對象: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3.補助內容:納入中央、省級補貼品目的農機。
4.補助標準:同一檔次農機按照統一標準給予定額補貼。
5.申報程序:自主選機購機-自愿提出申請-受理補貼申請-審驗公示信息-兌付補貼資金
咨詢電話:0595-88629925
監督電話:0595-88712996
12388(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統一舉報電話)
附件:
1.《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提前下達2026年中央農業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閩財農指〔2025〕91號)
2.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提前下達2026年特色現代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閩財農指〔2025〕102號)
3.《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調整福建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的通告》(2025年32號)
石獅市農業農村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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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3505810200000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