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賠償】石獅市金昌盛塑料包裝有限責任公司超標排放污染物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
| 案件名稱 | 基本情況 | 損害調查結果 | 鑒定評估結論 | 履行情況 |
| 石獅市金昌盛塑料包裝有限責任公司超標排放污染物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 | 2025年11月10日,泉州市石獅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位于石獅市永寧鎮前埔工業區B區11號的石獅市金昌盛塑料包裝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現場執法檢查?,F場檢查時,該公司1臺印刷機正在生產,配套的 "UV光氧催化+活性炭" 廢氣收集處理設施正在運行,印刷廢氣經處理后由一根25m高排氣筒排放。泉州市石獅生態環境局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福建省厚德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公司樓頂有機廢氣排放口進行采樣監測,2025年11月17日出具的檢測報告顯示,非甲烷總烴實測排放濃度為98.31mg/m3,超過《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35/1784-2018)中表1規定的排放標準值50mg/m3。 | 當事人超標排放污染物造成生態環境損害。 | 本案環境損害數額457元。 | 當事人已繳納相關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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