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石獅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行政執法公示(行政處罰)第1批
|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號 | 當事人 | 立案時間 | 案由 | 執法類別 | 執法法律依據 | 執法法律條件 | 執法決定日期 | 辦理程序 | 辦理結果 |
| 1 | 閩泉石城管執法罰決〔2025〕104號 | 楊輝雅 | 2025年10月2日 | 非法占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一款 | 楊輝雅未經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于2025年10月初擅自在石獅市寶蓋鎮松茂村占用集體土地建設一層鋼結構房。其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應予處罰。 | 2025年12月1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繳納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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