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石獅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處罰公示(第三批)
| 編號 | 立案時間 | 當事人 | 案由 | 案件來源 | 違法情況 | 違反法規 | 處罰決定 | 執法人員 |
| 1 | 2025.6.23 | 石獅市雷斯曼服飾織造有限公司、蔡國棟 | 石獅市雷斯曼服飾織造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案 | 石獅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移交函(獅城管執法函〔2025〕136號) | 2025年6月23日,根據石獅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移交函,我局執法人員到石獅市靈秀鎮服裝創業園E12幢進行檢查,發現現場有一幢已施工至二層梁、柱部位的建筑物。經查該項目施工至今尚未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該項目的名稱為石獅市雷斯曼服飾織造有限公司擴建工程-F2廠房,建設單位為石獅市雷斯曼服飾織造有限公司,建設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為蔡國棟,涉嫌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而擅自施工。 | 違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 | 2025.7.22根據《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五條規定和《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2023年版)》G304.12規定決定對石獅市雷斯曼服飾織造有限公司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處以工程合同價款(160萬元)1.5%即24000元的罰款;對現場負責人蔡國棟處單位罰款數額7.5%即1800元的罰款。 | 朱良程、李一龍 |
| 2 | 2025.6.23 | 福建北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莊培福 | 福建北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案 | 石獅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移交函(獅城管執法函〔2025〕136號) | 2025年6月23日,根據石獅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移交函,我局執法人員到石獅市靈秀鎮服裝創業園E12幢進行檢查,發現現場有一幢已施工至二層梁、柱部位的建筑物。經查該項目施工至今尚未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該項目的名稱為石獅市雷斯曼服飾織造有限公司擴建工程-F2廠房,施工單位為福建北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為莊培福,涉嫌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而擅自施工。 | 違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 | 2025.7.22根據《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五條規定和《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2023年版)》G304.12規定決定對福建北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處壹萬伍仟元(15000元)的罰款;對項目經理莊培福處單位罰款數額7.5%即壹仟壹佰貳拾伍元(1125元)的罰款。 | 朱良程、李一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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