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2026年)
| 抽查 類別 |
抽查 事項 |
檢查對象 | 檢查 方式 |
抽查 方式 |
檢查 主體 |
檢查依據 | 責任單位 |
| 對城市燃氣監督檢查 | 對燃氣經營的檢查 | 燃氣經營企業 | 現場檢查 | 隨機抽查 | 石獅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二款 燃氣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對燃氣經營、燃氣使用的安全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發現燃氣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通知燃氣經營者、燃氣用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不及時消除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燃氣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依法采取措施,及時組織消除隱患,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2.《福建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消防機構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對燃氣經營企業的生產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責令立即排除;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暫時停止燃氣經營并依法予以查處。燃氣經營企業暫時停止經營期間,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采取措施保障居民用戶的用氣。 |
公用事業股(二)、 執法一大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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