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上述用海申請,現(xiàn)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予以公示。行政許可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有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凡對該用海申請有異議或申請聽證的,請于公示之日起5日內(遇節(jié)假日順延),持相關的權屬證件、證明或其他書面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我局將按有關規(guī)定上報該用海申請。
聯(lián)系單位: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電話:0595-88861079
地址:石獅市八七路公務大廈4樓402室
郵政編碼:362700
附件:項目宗海位置圖、界址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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