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新聞出版局關于開展
2023年國家印刷示范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新聞出版廣電局(新聞出版局),泉州開發區、 泉州臺商投資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泉州市、晉江市、石獅市、南安市印刷協會,各印刷企業: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培育和建設一批世界一流 印刷企業,根據全國、全省統一部署和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 決定組織開展2023年國家印刷示范企業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別
印刷企業可自愿選擇申報保障支撐類、創新引領類、智能制造類或專業特色類國家印刷示范企業。
二、 申報條件
申報國家印刷示范企業須符合《國家印刷示范企業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和第七條規定的相應類別件。 第六條基本條件和第七條相應類別件具體條件可詳見:www.nppa.gov.cn/nppa/contents/279/105898.shtml。
三、 申報流程
(一)申報企業填寫《國家印刷示范企業申請表》,并附2021 年和2022年財務審計報告,提交至所在地縣(市、區)新聞出版主管部門。
(二)各縣(市、區)新聞出版主管部門依據申報條件組織 初審,于2023年5月25日前將通過初審申報企業的《國家印刷 示范企業申請表》(一式五份)和《國家印刷示范企業申報匯總表》報送泉州市委宣傳部版權科(郵寄地址:泉州市東海行政中 心3號樓3401 室,聯系人:李猛),電子版同時發送至郵箱qzsxwcb@126.com。《申請表》和《匯總表》可在國家新聞出版署網站www.nppa.gov.cn/nppa/contents/279/106821.shtml 下載。
四、 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區)新聞出版主管部門要加強政策宣講,鼓勵講導向、有實力、善創新的企業申報國家印刷示范企業。
(二)各縣(市、區)新聞出版主管部門要認真審核申報材料,確保信息填報準確和完整。
(三)有關縣(市、區)新聞出版主管部門要收回2012年至2015年認定的原國家印刷復制示范企業的證書和銅牌。
泉州市新聞出版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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