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立案時間 | 案由 | 執法類別 | 執法法律依據 | 執法法律條件 | 執法決定日期 | 辦理程序 | 辦理結果 |
| 1 | 2025/2/5 |
林阿默 經營性貨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認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的駕駛人員外) |
行政許可 |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22年交通運輸部令第38號修正) 第六條 |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22年交通運輸部令第3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發手續。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服務單位等信息變更的,應當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辦理從業資格證件變更手續。 | 2025/2/5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119940713**** |
| 2 | 2025/2/7 |
王金榜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7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770904**** |
| 3 | 2025/2/10 |
邱斌烈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0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6222719840201**** |
| 4 | 2025/2/10 |
蔡清海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0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119850923**** |
| 5 | 2025/2/10 |
陳厚貳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0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671121**** |
| 6 | 2025/2/10 |
許友泰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0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219870825**** |
| 7 | 2025/2/10 |
蔡金城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0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800403**** |
| 8 | 2025/2/10 |
許雍瀧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核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0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11990120**** |
| 9 | 2025/2/11 |
余峰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1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2225197901209**** |
| 10 | 2025/2/11 |
江文福 經營性貨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換發、補發、變更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1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51232419740424**** |
| 11 | 2025/2/12 |
楊青紅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2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52213219860110**** |
| 12 | 2025/2/12 |
林幼榜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2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119900509**** |
| 13 | 2025/2/12 |
黃原土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2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0019801107**** |
| 14 | 2025/2/13 |
施養根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3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119860624**** |
| 15 | 2025/2/13 |
吳金盾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3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730905**** |
| 16 | 2025/2/13 |
戴文銀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3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119850102**** |
| 17 | 2025/2/14 |
邱躍立 經營性貨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換發、補發、變更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4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750209**** |
| 18 | 2025/2/14 |
李仕樂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4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623291986019**** |
| 19 | 2025/2/14 |
林建銘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4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262519750915**** |
| 20 | 2025/2/14 |
羅志梁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4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82519820101**** |
| 21 | 2025/2/14 |
王財源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4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2519791117**** |
| 22 | 2025/2/14 |
徐耀進 經營性貨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換發、補發、變更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4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6232919751029**** |
| 23 | 2025/2/14 |
福建省宏達富航集團有限公司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件換發 |
行政許可 |
道路運輸管理工作規范 交公路發〔2008〕382號公布,交運便字〔2014〕181號修訂 |
第十四章 道路運輸證件管理工作規范 第一節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核發 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證件換發、補發 (一)道路運輸經營者應在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之日起提前10個工作日,持原證件(正、副本)到原發證機關換發新證。 (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有關法規規定的時限為道路運輸經營者換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換證時應對其經營資質條件進行復核,對違章處理情況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換發。換證工作可結合年度道路運輸經營者信譽考核工作一并進行。 (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因損壞、污損,需換發新證的,道路運輸經營者應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申請,發證機關收回原證件,按原證件編號換發新證。 (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丟失需補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者應向原發證機關申請,并在所在地的報刊刊登遺失聲明,發證機關予以補發新證,并重新編號。 (五)《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損壞、污損換證及遺失補證的,其證件有效期一律填寫換、補證日期至原證件有效期截止日期。 | 2025/2/14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
| 24 | 2025/2/17 |
石獅市東亞物流發展有限公司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件換發 |
行政許可 |
道路運輸管理工作規范 交公路發〔2008〕382號公布,交運便字〔2014〕181號修訂 |
第十四章 道路運輸證件管理工作規范 第一節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核發 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證件換發、補發 (一)道路運輸經營者應在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之日起提前10個工作日,持原證件(正、副本)到原發證機關換發新證。 (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有關法規規定的時限為道路運輸經營者換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換證時應對其經營資質條件進行復核,對違章處理情況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換發。換證工作可結合年度道路運輸經營者信譽考核工作一并進行。 (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因損壞、污損,需換發新證的,道路運輸經營者應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申請,發證機關收回原證件,按原證件編號換發新證。 (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丟失需補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者應向原發證機關申請,并在所在地的報刊刊登遺失聲明,發證機關予以補發新證,并重新編號。 (五)《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損壞、污損換證及遺失補證的,其證件有效期一律填寫換、補證日期至原證件有效期截止日期。 | 2025/2/17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
| 25 | 2025/2/17 |
邱俊杰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7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119860826**** |
| 26 | 2025/2/17 |
江利紅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7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262219770418**** |
| 27 | 2025/2/17 |
邱志強 經營性貨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換發、補發、變更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7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691022**** |
| 28 | 2025/2/17 |
王佳銘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7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119850607**** |
| 29 | 2025/2/17 |
蔡榮新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7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690508**** |
| 30 | 2025/2/18 |
王道軍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8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5110251970021**** |
| 31 | 2025/2/18 |
黃建設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8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660817**** |
| 32 | 2025/2/18 |
李貞勇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8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820425**** |
| 33 | 2025/2/18 |
李獻高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8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820425**** |
| 34 | 2025/2/19 |
盧春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9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4122519841001**** |
| 35 | 2025/2/19 |
李文金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9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4122519860412**** |
| 36 | 2025/2/19 |
邱少萬 經營性貨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換發、補發、變更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9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119910604**** |
| 37 | 2025/2/19 |
龔亮華 經營性貨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換發、補發、變更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9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42010619800715**** |
| 38 | 2025/2/19 |
吳天凸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9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219830126**** |
| 39 | 2025/2/19 |
吳城祥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9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6250219881114**** |
| 40 | 2025/2/19 |
尤祖輝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9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660124**** |
| 41 | 2025/2/19 |
吳鳳山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19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51122419781109**** |
| 42 | 2025/2/20 |
林長青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0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660212**** |
| 43 | 2025/2/20 |
肖忠祿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0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51230119690518**** |
| 44 | 2025/2/20 |
王新華 經營性貨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認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的駕駛人員外) |
行政許可 |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22年交通運輸部令第38號修正) 第六條 |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22年交通運輸部令第3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發手續。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服務單位等信息變更的,應當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辦理從業資格證件變更手續。 | 2025/2/20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6042819730303**** |
| 45 | 2025/2/21 |
侯軍平 經營性貨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換發、補發、變更、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1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6012419670225**** |
| 46 | 2025/2/21 |
王吉林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1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6253119721011**** |
| 47 | 2025/2/21 |
吳青錨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1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119840108**** |
| 48 | 2025/2/21 |
蔡健雄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1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119850708**** |
| 49 | 2025/2/21 |
劉建國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1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791007**** |
| 50 | 2025/2/21 |
施美蓉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1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730501**** |
| 51 | 2025/2/21 |
宋宇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1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4042119970102**** |
| 52 | 2025/2/21 |
曾文博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1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219890914**** |
| 53 | 2025/2/21 |
陳必顯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1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771223**** |
| 54 | 2025/2/24 |
洪聰明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4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1198511007**** |
| 55 | 2025/2/24 |
廖宇明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4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51302919740224**** |
| 56 | 2025/2/24 |
張家凡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4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42280219770106**** |
| 57 | 2025/2/24 |
藍啟豐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4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62319811228**** |
| 58 | 2025/2/24 |
高翔 經營性貨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換發、補發、變更、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4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62319811228**** |
| 59 | 2025/2/24 |
張建建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4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119900119**** |
| 60 | 2025/2/25 |
郭振藝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5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119911014**** |
| 61 | 2025/2/25 |
姚愛軍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5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42900419720806**** |
| 62 | 2025/2/25 |
呂中平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5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51092119870320**** |
| 63 | 2025/2/25 |
盧文藝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5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650920**** |
| 64 | 2025/2/26 |
楊德顯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6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21971071**** |
| 65 | 2025/2/26 |
許炳勝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6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2519780506**** |
| 66 | 2025/2/26 |
楊清河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6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8119810106**** |
| 67 | 2025/2/26 |
江林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6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51303019670315**** |
| 68 | 2025/2/26 |
李勇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6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51232419821030**** |
| 69 | 2025/2/27 |
張維龍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7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22012119700811**** |
| 70 | 2025/2/27 |
江任國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7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62527197201121**** |
| 71 | 2025/2/28 |
吳奕欽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8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771030**** |
| 72 | 2025/2/28 |
洪建國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8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900219750822**** |
| 73 | 2025/2/28 |
吳攸生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8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52419821223**** |
| 74 | 2025/2/28 |
劉富長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8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262219811022**** |
| 75 | 2025/2/28 |
謝華林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8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6042819800616**** |
| 76 | 2025/2/28 |
官禮游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換(補)發 |
行政許可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依據文號 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3號公布,201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63號修正) 第三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規章]《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年交通運輸部令第9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8號修正) 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 2025/2/28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從業資格證號:35042419680508**** |

閩政通APP
閩公網安備:3505810200000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