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申請變更民族成份的,由本人或者監護人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二、需提交材料:
1、本人或者監護人書面申請;
2、變更人《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4、設區市以上民族事務主管部門證明。
三、辦理程序及時限:
由本人或者監護人到
四、注意事項:
1、監護人代為申請的,還應當提交監護人與申請變更人的關系證明。
2、年滿20周歲的公民申請變更民族成份的,不予辦理。更正民族成份,不受年齡限制。
公民申請變更民族成份的,由本人或者監護人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二、需提交材料:
1、本人或者監護人書面申請;
2、變更人《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4、設區市以上民族事務主管部門證明。
三、辦理程序及時限:
由本人或者監護人到
四、注意事項:
1、監護人代為申請的,還應當提交監護人與申請變更人的關系證明。
2、年滿20周歲的公民申請變更民族成份的,不予辦理。更正民族成份,不受年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