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5113-0800-2025-00090
- 發布機構:石獅市發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5
- 標題:石獅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中國郵政泉州智慧物流園工程節能審查意見
- 備注/文號:獅發改審〔2025〕22號
- 發布日期:2025-08-29
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你單位報來《關于申請出具《中國郵政泉州智慧物流園工程節能報告》節能審查的申請報告》及有關文件收悉。經審核,我局審查意見如下:
一、原則同意中國郵政泉州智慧物流園工程(項目編碼:2310-350581-04-01-963034)節能報告。
二、項目建成投產后,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折4251.37噸標準煤(當量值)、9902.03噸標準煤(等價值)。能源消耗種類主要為電力消費量3363.08萬kWh,柴油3200.00kg,天然氣9.35萬m3,新鮮水9.34萬t(不計入能耗總量)。
三、項目計劃分二期建設,一期建成投產時間為2027年7月,二期建成投產時間為 2030年3月,項目新增能源消費量將納入石獅市“十五五”期間能源消費統計范圍。
四、請你司嚴格落實該項目節能報告所提各項措施,嚴格按國家及我省的有關節能標準、規范進行具體設計、施工,積極采用新的節能工藝、設施和設備,選用國家推薦目錄中的節能型產品。同時,進一步優化、細化節能措施,盡可能降低能源消耗。加強節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體系,建設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并使之有效運行。
五、項目建設內容、用能工藝、能效水平等如發生重大變動,或年綜合能耗量超過本審查意見確定值10%(年綜合能耗超過20萬噸的為5%)及以上,你司應在開工建設前向我局提出變更申請。項目建成投入生產、使用前,你司應自行對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進行驗收,并形成驗收結果報告。凡未形成驗收報告的項目不得投入生產、使用。
六、請我市節能主管部門依據本審查意見,對項目的建設及運營管理進行有效監督檢查。我局將適時對項目節能審查意見的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七、本審查意見自印發之日起2年內有效。
石獅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閩政通APP
閩公網安備:3505810200000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