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信(石獅)印染有限公司假馬招募公告
2025年7月17日,石獅市祥芝鎮人民政府成立大信(石獅)印染有限公司清算組(下稱“清算組”),負責大信(石獅)印染有限公司(下稱“大信公司”)債務清理和重整的各項事務。
為依法維護債權人、債務人及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清算組擬采取“假馬競標”的模式引進重整投資人。以期通過確定假馬投資價格提升大信公司資產的價值,從而實現債權人利益最大化。現將“假馬”招募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業概況
(一)企業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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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 |
大信(石獅)印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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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50581611604866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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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機關 |
福建省石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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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港澳臺法人獨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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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 |
600萬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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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石獅市祥芝鎮大堡村大堡工業區南一片1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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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唐德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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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1996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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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期限 |
1996年3月30日至2046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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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范圍 |
生產針、紡織品、坯布后處理及染整印花 |
(二)企業具有的經營資質及行政許可、主營業務
大信(石獅)印染有限公司(下稱“大信公司”)主營生產針、紡織品、坯布后處理及染整印花等業務,具有“排污許可證”等行政許可。
目前大信公司自身并未開展上述經營業務。
(三)企業資產情況
1.土地、房產類資產
大信公司名下現有一宗土地使用權,已辦理土地權證,產權證號:獅地祥國用(2009)第0007號,法定用途為工業,使用期限自2009年4月16日至2058年6月27日止,宗地面積11715平方米。
該土地上建有廠房6幢及配套建筑,其中A幢(獅建房權證祥芝字第00416號),建筑面積:1441.09平方米;B幢(獅建房權證祥芝字第00417號),建筑面積:698.29平方米;C幢(獅建房權證祥芝字第00418號),建筑面積:1579.14平方米;D幢(獅建房權證祥芝字第00419號),建筑面積:185.44平方米;E幢(未辦理產權證);F幢(獅建房權證祥芝字第00420號);建筑面積:5478.81平方米,上述合計建筑面積9382.77平方米。
根據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地產估價報告》,上述資產在2025年7月17日的資產價值為15995000元。上述資產除E幢外均已被司法查封,且存在擔保債權。
大信公司名下的不動產情況如下:
(1)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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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序號 |
產權證號 |
用途 |
使用期限 |
宗地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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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獅地祥國用(2009)第0007號 |
工業 |
2009年4月16日至2058年6月27日止 |
11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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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1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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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廠房、建筑物、構筑物
該土地上建有6幢廠房及配套建筑,已辦理產權面積9382.77平方米,具體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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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樓棟 |
產權證號 |
面積(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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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幢 |
獅建房權證祥芝字第00416號 |
144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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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B幢 |
獅建房權證祥芝字第00417號 |
69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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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幢 |
獅建房權證祥芝字第00418號 |
157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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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幢 |
獅建房權證祥芝字第00419號 |
18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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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幢 |
未辦理產權 |
未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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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F幢 |
獅建房權證祥芝字第00420號 |
5478.81 |
目前廠房存在被第三人共管的情況,重整投資人需要自行與第三人協商延續或自行開展清退工作。
2.車輛
大信公司名下未查詢到車輛信息。
3.機器設備
依據大信公司賬冊記載,大信公司現場應有染色機、脫水機、烘干機、定型機、起毛機、推車等機器設備,其中只有部分設備屬于大信公司所有,另外部分設備第三人主張為其所有,現無法確認為大信公司資產(重整投資人接手后需要自行與第三人解決返還或取回事項),能明確為大信公司名下機器設備在基準日2025年7月17日在重整狀態下市場價值為545,061.00元。
4.存貨
依據大信公司賬冊記載,大信公司現場應有價值13,381,237.90元的存貨,包括價值12,936,457.05元的原材料,價值24,925.00元的在庫周轉材料,價值419,855.85元的產成品(庫存商品)。但經過現場核查,大信公司現場僅有部分殘次原材料和殘次品。
5.辦公設備
大信公司現有辦公設備一批。因上述辦公設備使用年限較久,未對該辦公設備進行評估。
6.知識產權類資產
經查詢,大信公司名下現并無商標、專利、著作權、網站域名等知識產權類資產。
7.對外投資形成的股權
大信公司對外投資參股企業共1家,為石獅市南華環境工程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大信公司持有該公司0.7916%的股權,認繳出資額9.49868萬元。
8.債權類財產
該部分財產包括對外應收賬款等,具體如下:
應收賬款:大信公司應收賬款清查賬面數10448225.24元。
9.其他或有財產權利
指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尚未取得或確定的,但后續存在實現或主張可能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對上述因第三人主張屬于其所有而未列入大信公司資產評估范圍的機器設備以及因無效租賃而享有追索財產和占用費的或有權利;審計報告中作盤虧處理的設備和存貨以及存在其他可能損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若有),若控股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對此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大信公司因此享有的追索或主張賠償權利等。
(四)企業負債情況
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清算組已審查認定債權本金69041164.3元、利息、違約金及其他費用31463238.81元、遲延履行債務期間的利息6860310.02元,合計107364713.13元。上述債權利息均暫計至大信公司清算組成立之日,即2025年7月17日,若大信公司進入重整程序,上述債權利息將計算至法院受理大信公司重整之日,并最終以人民法院裁定確定的無爭議債權為準。
二、意向假馬報名條件
(一)報名主體要求
1.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從事印染行業上下游的企業或者相關組織(因大信公司資質特殊,本次競價不接受自然人作為參與主體)。
2.意向假馬及其關聯方在2023—2025年每個會計年度納稅達2000萬元。
3.近三年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無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債務,無不良信用記錄,該等主體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單,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不存在明顯影響重整實力或履約能力的重大事項。如意向假馬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存在上述情況,清算組有權認定其不具備報名資格。
4.意向假馬有能力承擔全部重整投資金額。
5.意向假馬有能力投入大信公司恢復生產的后續投資資金與人力,保證大信公司的正常經營并促使其穩步發展。
6.若最終成為大信公司的重整投資人,意向假馬將對大信公司依法合規經營,遵守政府的相關行業調控政策,維護當地社會經濟的穩定。
7.評審后入選的假馬應配合清算組簽署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假馬投資協議》等)、嚴格履行《大信公司重整計劃(預)草案》及后續的《重整投資協議》(如假馬競價成功),配合清算組、人民法院完成與大信公司重整有關的其他事項。如入選的假馬指定其他主體作為重整投資人,入選的假馬應對該主體的履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在該項目主體與清算組簽署《假馬投資協議》前,入選的假馬應按照清算組要求出具承諾函或配合簽署相關協議。
(二)資金報價條件
1.意向假馬提交的假馬兜底報價不得低于人民幣3500萬元(大寫:叁仟伍佰萬元整)。假馬兜底報價越高的,評審得分越高。
2.意向假馬提交的“分手費”比例(即重整投資人競得價與假馬兜底報價金額之間差價的比例),該比例不得高于8%。
3.意向假馬提交的后續投資資金報價不低于7000萬元(大寫:柒仟萬元整)。后續投資資金金額越高,評審得分越高。
三、假馬競拍流程
(一)假馬招募階段
1.意向假馬密封提交相關資料(若報名截止日期后,只有一個報名人的,則其自動成為假馬,其文件中的假馬重整投資兜底價成為重整階段競拍底價);
2.清算組開展評審,依據各意向假馬提出的條件,選定一位“假馬”(其余未入選的“意向假馬”仍有資格參與后續的大信公司重整階段的正式競拍環節);
3.清算組與選定的“假馬”簽訂《假馬投資協議》(明確兜底報價金額、支付方式、履約保證金、后續投資款及用途、未成功競得時的“分手費”計算標準及支付條件、違約責任等);
(二)假馬競拍階段
1.大信公司進入重整程序后,發布“大信公司重整資格”競拍公告(明確公告“假馬”兜底價格和假馬的存在);
2.通過平臺以“假馬”兜底價作為起拍價(“假馬”也參加競拍);
3.僅進行一拍,若無其他人出價,則“假馬”自動成為重整投資人;
最終以出價最高者成為重整投資人。
4.簽訂《重整投資協議》
確定的“假馬”如經重整階段的公開競拍未能成為重整投資人的,將根據《假馬投資協議》的約定支付“分手費”,即投資人實際中標價格與“假馬”兜底價格差額比例(該比例由意向假馬自行報價,但不得高于8%)。
四、咨詢、盡職調查的時間與方式
(一)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4日止(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清算組接受咨詢,有意咨詢的意向假馬請與清算組聯系,經與清算組簽訂《保密承諾函》并繳納報名保證金后,可聯系清算組查閱大信公司相關資料。
(二)大信公司資產、負債情況均以實物現狀為準,如描述、評估報告等相關材料與實物不一致,以實物為準。意向假馬決定參與競價的,視為對大信公司的一切情況、要求、風險及責任均完全了解,并接受大信公司的現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風險,清算組不承擔任何瑕疵保證責任。
五、報名假馬招募需提交的材料
(一)報名材料
報名主體報名時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參與招募的報名意向書;
(2)公司、合伙企業或其他組織應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
(3)報名人的基本情況說明(內容包括基本情況介紹、主營業務、投資意向、資金實力、資金來源計劃等);
(4)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身份證復印件;
(5)公司、合伙企業或其他組織報名的,請提供股東會或者其他權力機關同意報名和參與“大信(石獅)印染有限公司假馬招募”的決議文件;
(6)委托代理人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除授權書外應提交律所所函原件及律師執業證復印件;
(7)企業或其他組織應提交近三年的企業財務報表及2023—2025年每個會計年度納稅達2000萬元的相關憑證(若在2023年前的多個會計年度納稅達2000萬元以上的;或在2023—2025年每個會計年度均納稅超過2000萬元的可在評審中加分);
(8)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沒有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
(二)假馬兜底方案
兜底方案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1.假馬投資兜底價及“分手費”比例;2.若成為重整投資人后投入恢復大信公司生產經營的資金及后續的經營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后續投入恢復大信公司生產經營的資金來源、詳細用途、恢復大信公司生產工作思路、派駐團隊負責人及人員配置等內容)。
上述報名材料和假馬兜底方案均應加蓋報名人公章。以A4紙打印、裝訂成冊,一式2份,并提供材料明細清單(簽字并蓋章),通過現場或郵寄方式提交給清算組,同時將報名材料和假馬兜底方案的電子掃描版發送至紀金桃律師郵箱(617001128@qq.com),郵件命名方式為:“報名人名稱+假馬招募投資報名材料”。
假馬應保證報名時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準確及完整并準備證件的原件以供清算組在必要時進行核對。假馬提交報名材料,經清算組形式審查,符合條件的,清算組將書面通知報名人。資料如有欠缺,清算組將向其發送補充材料的通知,報名人應當于報名截止日之前補充完畢。
六、報名保證金的繳納
符合資質條件的意向假馬,應于報名截止日前向清算組指定的賬戶支付報名保證金人民幣350萬元(大寫:人民幣叁佰伍拾萬元整),保證金支付成功后,視為報名成功。
清算組指定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祥芝支行
賬號:1408019519008866633
戶名:石獅市祥芝鎮大堡村和諧社會促進會
七、報名時間、地點及聯系人
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4日17時止
郵寄及報名地點: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鷺江道第一廣場19層
聯系人:紀金桃律師
聯系電話:18559656003
郵箱:617001128@qq.com
(若選擇通過現場報名,請提前與聯系人確定到場時間;為保證郵寄材料安全,請使用郵政EMS或順豐快遞進行郵寄)
八、假馬評審與確定
報名人提交假馬兜底方案后,由清算組組織評審篩選,并確定假馬一名。清算組將以適當方式發布中選假馬信息和確定的假馬兜底價。
如報名人后未被清算組確定為假馬的,仍可參與后續重整階段的公開競價程序。
九、假馬確定后的安排
1.簽訂《假馬投資協議》
確定假馬后5個工作日內,清算組將與假馬簽訂《假馬投資協議》
2.進行公開競價
法院裁定大信公司進入重整程序后,清算組將會盡快推動盡快進行大信公司重整投資人資格公開競價,并以《假馬投資協議》中確定的兜底價格為起拍價,具體公開競價程序以清算組另行制定的公告為準。
公開競價采取價高者得原則,出價最高者將成為大信公司重整投資人。
十、報名保證金的處理
(一)報名保證金的處理
1.若報名的意向假馬違反《保密承諾函》相關約定,清算組有權沒收其繳納的報名保證金,取消其報名人資格。
2.經過清算組評審程序未被正式確認為“假馬”的意向假馬,清算組將于正式假馬確認后7個工作日內將其繳納的報名保證金無息退回其指定的收款賬戶。
3.經評審確定的假馬簽訂《假馬投資協議》后,未按約定在重整階段參與競標出價的,視為放棄投資,已簽訂的《假馬投資協議》自動解除,清算組有權沒收其繳納的報名保證金,取消其假馬資格。
4.若最終在假馬兜底方案提交期限內,報名的意向假馬沒有提交假馬兜底方案的,視為報名人自動退出,清算組將在假馬兜底方案提交截止日屆滿后7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報名人的報名保證金。
5.若清算組認為本案假馬招募程序因情況變化等原因無法繼續推進,清算組將自確定終止招募程序后7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報名人的報名保證金。
6.意向假馬被確定為假馬的,報名保證金本金將全部轉為《假馬投資協議》的履約保證金。
7.前述列舉未盡情形均不當然視為可退還報名保證金的情形。
十一、特別說明
(一)本公告所列相關數據為清算組階段性調查數據,后期會隨實際情況的變化而發生變化,并非最終數據,僅供參考,最終數據實際情況請以調查后確認的內容為準。
(二)本公告內容不構成清算組的任何承諾或保證,不作為投資建議,不構成要約或要約邀請,意向假馬應根據自行調查的結果進行自主判斷、自擔風險。
(三)清算組有權根據各方面情況的變化自主決定繼續、中止或終止假馬招募。
(四)本公告內容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五)清算組對本公告內容享有最終的解釋權。由于各種因素可能導致的不可預期變化,清算組有權根據需要變更招募事項的有關內容及時間安排,參與招募的意向投資人須無條件接受可能的變化,并根據清算組的安排配合相關招募進程。如有變化,以清算組通知或者公告為準。
其他未盡事宜,如有必要清算組將在石獅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補充公告,請及時關注。
大信(石獅)印染有限公司清算組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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